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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理和合本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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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深文理和合本》
文理和合本新約全書於1906年出版,新舊約全書於1919年出版。隨後新約略加修訂,潤飾譯文,庶使文筆能追及舊約。修訂新約後的新舊約全書,於1923年出版,至1934年印行最後一版。1919年初版各頁影像,收錄於澳洲國立圖書館數位館藏網站;而修訂版影像可在信望愛網站珍本聖經查詢系統檢閱。本頁所載者為修訂版。
新約書中引用舊約經文,於1919年版官話和合本中註明出處,文理和合本則未註出,在此按官話和合本加註,用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數字,以示原書本無是註。另文理和合本亦無國語和合本於外加字句旁加小點之例。

《委辦譯本》
「委辦譯本」又稱「代表譯本」,由1843年成立的「委辦譯本委員會」,以文言文(深文理)翻譯,成員包括裨治文(Elijah Coleman Bridgman,美國公理會)、克陛存(Michael Simpson Culbertson,美國長老會)、文惠廉(William Jones Boone,美國聖公會)、盧維(Walter Macon Lowrie,美國參議員 Walter Lowrie 的兒子,美國長老會)、施敦力(John Stronach,倫敦傳道會)、理雅各(James Legge,倫敦傳道會)、麥都思(Walter Henry Medhurst,倫敦傳道會)及米憐(William Milne)之子美魏茶(William Charles Milne,倫敦傳道會)、高德(Josiah T. Goddard,美國浸禮會)、羅爾悌(Edward C. Lord,美國浸禮會)、憐爲仁(William Dean,美國浸禮會)等人。
委辦譯本委員會的成立,與清廷「五口通商」有莫大關係。1842年,英國出征鎮江、寧波等地;8月清朝政府與英國和談,雙方簽訂《南京條約》,將香港島割讓予英國,清政府向英國開放沿海的廣州、福州、廈門、寧波、上海五處港口,進行貿易通商;另英軍須撤出南京、定海等。隨著清政府答應通商,上述的宣教士也趁機在香港展開翻譯聖經的工作,在1843年8月在香港成立委辦譯本委員會,成員來自倫敦傳道會、美國公理會、美國浸禮會、美國長老會,也有代表馬禮遜教育會。
委辦譯本委員會聘請了幾位華人助手,有些是匿名的,而可知姓名的有王昌桂和他的兒子王韜(1828−1897)。王昌桂由1847年起在上海工作,協助譯者,1849年逝世後王韜繼續。(蔡錦圖,2014,第xxix頁)
委辦譯本委員會的計劃,是聖經中譯史上首次嘗試出版統一譯本,期望所有宗派都一起用。不過,計劃展開不久,委員會的成員已經發現,難以在翻譯用詞上妥協(例:Elohim 應譯「神」或「上帝」),甚至觸及不同宗派的傳統(例:baptism 應譯「浸」或「洗」)。由於有所爭論,美國浸禮會首先退出委辦譯本委員會,接著美國公理會也退出。留下倫敦傳道會的麥都思和理雅各根據Textus Receptus把新約由希臘文譯成中文(陳少蘭,2005,頁26),在1852年出版新約全書,美國聖經公會(American Bible Society)採用「神」,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(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,前稱大英聖書公會)採用「上帝」,兩種版本都於同年印行。
之後,倫敦傳道會的麥都思、施敦力、米憐等人中途退出委辦譯本委員會,自行翻譯舊約,於1853年完成。1854年,該舊約全書與委員會所譯的新約全書合訂,由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出版,史稱「委辦譯本」或「代表譯本」。
1854年,麥都思、施敦力以南京官話(白話文)改寫文言「委辦譯本」的新約全書,是中國第一本白話文譯本,史稱「麥都思、施敦力譯本」或「南京官話譯本」,於1857年出版。
另外,美國公理會的裨治文、美國長老會的克陛存和美國聖公會的文惠廉退出委辦譯本委員會後,自行以文言文(深文理)翻譯新舊約全書,由美國聖經公會出版,後稱「裨治文譯本」,新約在1859出版,舊約在1862年(海恩波,2000,第85頁)出版(另有說1863年)。

《京委本聖經》
大約在十九世紀中期,也就是正值中國語言發展與翻譯的過渡階段,丁韙良(W.A.P.Martin)、白漢理(Henry Blodget)、包爾騰(John S.Burdon)、艾約瑟(Joseph Edkins)、施約瑟(Samuel J.I.Schereschewsky)五人組成了北京翻譯委員會,共同著手將聖經翻譯成中文,這就是著名的北京官話新舊約全書。他們五人聚在一起開啓這一偉大事工的時候,中國廣大的知識分子使用的還是文言文,普通民眾根本看不懂,因此他們選擇了官話,就是當時的官府語言,也是百姓能看懂的話。所以,此聖經譯本,不但滿足了廣大底層民眾的需要,也將中國的語言精髓完美地保存了下來。上述五人真的精通聖經語言和白話文,他們的譯本不但準確,而且合乎中文習慣,所以保存了聖經的意圖與意思。五人的辛勞產生了很大的影響,之後每一個重要的白話文譯本都採用此巨作為自己的泉源,而且都未偏離它的技巧與結構。此聖經譯本真的是近代中文聖經的先驅,要比後來的官話譯本早三十多年。考慮到譯者所用抄本的純正性,以及譯者的卓越資質,我們認為此譯本完全值得重印,而且我們相信它肯定是一個可靠的聖經。該委員會在1872年將新約譯完,1874年將舊約譯完。1899年,他們修訂了舊約,1902年,又修訂了新約。此重印本就是該委員會的修訂版聖經,也是他們團隊最後的工作結晶,因為不少成員很快就離世了。
我們重印這本聖經,目標是保存最佳的譯本,同時也讓中文讀者能直接閱讀從希伯來文馬所拉文本(Masoretic Text)和希臘文公認文本(Textus Receptus)翻譯來的聖經。我們將原來的繁體字轉化成了中國大陸使用的簡體字,也繼續使用原作的標點符號,以保留譯者的獨特風格。由於原始的縮影膠片不易辨認,我們參考和使用了幾本繁體字聖經,一起合成了原文的標點。中文的男性代詞和女性代詞,原來只用一個字,就是「他」。但我們做了區別,用「他」表示男性,用「她」表示女性。聖經中所有的斜體字以及腳注都是該委員會做的,我們保留了下來。由於當時的出版人與印刷人隨便改動此譯本,所以我們對照了三本聖經核對了此譯本的文本。我們對該委員會的原始作品未作任何修改,並且盡自己最大力量,認真保存原文的每一個字。如果其中有任何的差錯,都是我們不小心造成的,都不是有意的。讀者也應意識到,任何作品的頭幾版都有一些差錯,是人沒注意到的。該委員會的初版聖經就有很多的排版錯誤,所以他們在後來的版本中進行了修正。現在雖然有了電腦與桌面出版軟件,但這個問題還是沒有得到根除。如果你發現了某些你認為是錯誤的東西,請提醒我們注意。我們會評審你的發現,並在之後的版本中做出合理的修改。
由於當時北京翻譯委員會的譯本是惟一的,所以他們用一個通用名稱此譯本,即新舊約全書,但後來的眾多譯本也使用此通用名。為避免混淆,也為充分肯定他們的工作,我們將此譯本稱為「京委本」聖經。
關於God的翻譯,該委員會一致使用「天主」。他們認為,希臘文中的theos與希伯來文中的elohyim在漢語中的最佳譯名是「天主」。該委員會接受此譯名,只因它的意思是正確的,他們並沒有因為天主教使用此譯名就畏縮。雖然該委員會希望這個譯名被所有基督徒採用,但他們發現,使用哪個術語表示God的爭論,終究也爭不出什麼結果。因此,美國聖經協會(該委員會就是在他們支持下成立的)允許後來的版本使用不同的譯名。然而,他們也寬容那些遭篡改的抄本。我們向天主的禱告是,此譯本能成為天主話語的佳美譯本,而且保留一個關乎聖經的中國人思想的豐富而地道的典範。該委員會的目標是翻譯天主的話語,讓普通百姓無需瞭解原文、僅靠母語就能讀懂聖經。天主的話語是此黑暗世界里給我們指明方向的惟一的光,所以你讀天主的話語,天主肯定會祝福你。